雍和宫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从广东高考状元身亡看新闻的价值和情怀 [复制链接]

1#

从“广东高考状元身亡”看新闻的价值和情怀_河南


事发现场


高创


这是一宗令人唏嘘不已的悲剧。7月5日,肇庆怀集县今年高考的文科状元小方(化名)在驾校训练场学习时,遭遇事故身亡,年仅19岁。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据知情人士介绍,身亡者是今年怀集中学的高三毕业生,高考成绩是639分,全县文科状元,排肇庆全市第四名。其语文成绩132分,也是全县语文单科状元。(7月8日《羊城晚报》)


花样的生命,本该在成长的天空里翱翔搏击,如今却黯然凋谢,令人唏嘘,让人心痛。事故既已发生,案件也在调查处理中,围绕着驾校管理、教练失责和学员违规的议论同样纷纷,生命陨落,法律不会坐视不管,待细节核定、调查清晰,定会给女孩和她的家人一个公正的交代。当然,所有的惩处与弥补都挽回不了过往的消逝,更难以抚平亲人的心灵创伤,但媒体的渲染,哪怕是力持公道、立足中立的新闻,对孩子家人而言又何尝不是舆论的“二次伤害”?


笔者非新闻专业出身,门外汉高谈新闻价值阔论新闻情怀,似乎缺乏了从业经验和理论素养的积淀,但唯独不缺的是作为普通的新闻受众群体的客观体验和逼真感受。新闻的价值在哪里,搬辞典来说,价值要能够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关系的新闻需要。而在社会新闻的板块里,散发着首创性气息的新闻最能引来争相追逐,只要事件冠之“首次”、“第一”、“之最”……距离新闻出炉、跃然报纸络上已经成功了一半。回到“状元被撞身亡”事件,倘若褪掉状元的光环,对新闻而言是不是就失去了可供咀嚼的谈资?


如果颠倒次序,新闻产出之后才开始慢慢积累公众关注,而非公众渴望之余媒体追求线索与事实,这样紊乱的价值判断落入的只怕是“吸睛”的窠臼吧?同样,对于“状元被撞身亡”这样易造成“次生伤害”的社会事件,新闻报道除却小心翼翼,更多应该是装满媒体人的情怀。即便是使用小方这样的化名,又岂能掩盖伤悲、躲避视线?甫一成为状元,小方就被媒体里里外外“搜身”,姓甚名谁、爱好什么、分数几何、心仪专业……铺陈在公众视野里的状元画像,当悲伤袭来究竟该如何遮挡,拷问的是新闻情怀与媒体人的良善。从大喜到大悲,如果有良药抚慰亲人伤痛的口,媒体缄默难道该成为其中一剂?喧哗嘈杂、伤口洒盐,谁来承受逝者家人分外的痛楚?


不由地想起《饥饿的小女孩》的震撼与疼痛,女孩饥饿、秃鹰觅食,这张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照片因为与社会公德的尖锐冲突点燃了公众争议与不满的火焰,获奖两月后作者饮恨自杀,留下的纸条令人警醒—— “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是的,如果痛苦弥漫、忧伤叠加,媒体、会负重难行,但之于受害主体,沉重的伤痛击中内心,“状元被撞身亡”事件会不会成为另外一幅《饥饿的小女孩》?苦苦寻觅的价值与情怀之花,应该到了绽放的时刻了。


广东高考状元身亡别让驾校里的“误伤”重演


杨丹平


7月5日下午,肇庆市怀集县一驾校训练场发生悲剧:一女性学员遭教练车撞倒抢救无效身亡,今日下午,从多方获悉,该女性学员是2015年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尧平,高考成绩是639分。(7月8日中国青年)


高考后练练车考个驾照是不少学生的选择,但这样的选择却让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尧平与大学无缘了,驾校里的“误伤”发生在了她的身上。教练车撞人究竟是何原因,教练去哪儿了?学员们都是无证驾驶的新手,驾校没有对油门进行控制吗?这样的误伤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


关于事发原因,学员误操失控是主因,但是作为监护人的教练为什么没能及时制止,却任凭失控车乱撞,有目击者描述当时教练车上只有肇事学员一人,该车的教练并不在车上。教练车教练可操控,在于副驾驶位置上有油门、也有刹车,可以防止出现意外时的失控,教练不在场备用刹车形同虚设。


教练去哪儿了?这样的现象是偶然,还是普遍存在呢?驾校里流行着这样的教练三部曲:抽烟喝茶、打牌睡觉、吹牛扯淡。副驾驶上把关的常常是“老学员”。这些所谓的“老学员”也不过是比新学员早学了一两天的生瓜蛋子。正常情况下还能“倚老卖老”的教新学员两招,可真的遇到突发状况时,不也是手忙脚乱!


笔者也目睹过一次“驾校里的误伤”,当时学员正在练习“坡起”,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不是教练而是“老学员”,车在坡起后,想从驼峰是溜下来,正在驾驶的学员在溜放过程中,失去了方向感、车急速下滑,车上的两位学员皆不知所措,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以至于正在峰下等待练车的一位女学员来不及闪躲就被卷进了车下。


驾校里的学员偏年轻化,人群偏学生化,他们是社会的栋梁、脊梁,却常常因教练的不履职被卷入车下,卷入无辜的伤害中,家长作何感想、同学作何感想,学习驾驶的代价和风险太大了,谁还敢用生命学开车呢?


往往是事发后才有教练必须亲自陪练的规定。难道驾校只会亡羊补牢的进行补救,而不是未雨绸缪的做好学员安全防护工作吗?更令人不解的是,驾校之间只有涨学费、加项目的时候才会“互相通气”,发生事故时就没有一个通报来引以为戒吗?


机动车不同于儿童玩具,驾校也不是游乐场,学员每次上车都意味着“实弹演练”,一个不小心就是一场车祸,小则磕磕碰碰,大则车毁人亡。还请有关部门负起责任,别让学员们再拿“生命”去练车了。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